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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联印发我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典型经验

发布日期: 2025-01-06 17:01:03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中国残联印发《关于印发江苏、山东两省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资质管理典型经验的函》,介绍我省加强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资质管理的经验做法,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借鉴。

近年来,我省认真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积极指导定点机构依法依规申办执业资质,持续推动定点机构提升规范建设和服务水平,不断满足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 

  一 、明确执业资质要求。推动出台全国首部残疾预防和康复地方性法规《山东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对定点康复机构申办教育等执业资质要求纳入地方性法规。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山东省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评估标准》等系列文件,明确定点机构评审认定标准,必须具备的医疗、教育等执业资质条件,以及每类机构评分细则,突出注重依法执业、专业技术和康复效果的导向。

  二、指导申办执业资质。会同省教育厅等部门制定《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及有关机构特殊教育部(班)设置标准》《山东省特殊教育幼儿园设置标准》《山东省特殊教育学前部(班)设置标准》等3个特殊教育相关标准,让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申办特殊教育资质有据可依。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山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教育部门应当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办理教育资质或增设为当地特殊教育学校的学前部(班)、特教部(班);卫生健康部门应当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办理医疗资质。指导各市、县级残联主动协调当地相关部门,帮助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依法依规申办医疗或教育等执业资质。

  三、强化示范引领推动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并协调医保部门将0-17岁残疾儿童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门诊支付范围并参照门诊慢性病种管理,协调教育部门为符合条件的在定点机构内接受救助的残疾儿童建立学籍,拨付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充分保障儿童康复权益,让具有医疗、教育资质的机构合法受益,获得更多资金支持,促进竞争式发展。会同教育、卫健等部门印发《全省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规范化提升建设实施方案》,指导定点机构在基础建设、专业设备、内部环境、人员配置、功能资质、服务信用、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安全保障、延伸服务等十个方面进行提升建设,为残疾儿童提供更加安全有效、更有品质保证的康复服务。


信息来源省残联康复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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