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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24-09-02 11:02:09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事项名称

残疾人服务“一件事”

二、服务事项

1.残疾人证新办;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给付;

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给付;

4.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5.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康复救助;

6.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康复救助;

7.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8.残疾大学生励志助学金发放;

9.残疾人就业帮扶(线下办理);

1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线下办理);

11.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线下办理);

12.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线下办理)。

三、服务对象

1.具有淄博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或符合残疾标准拟申请办理残疾人证的申请人;

2.非淄博市户籍且持有居住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或非淄博市户籍且持有居住证的符合残疾标准拟申请办理残疾人证的申请人;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未满十八周岁的残疾儿童或者持有符合规定的残疾诊断证明的疑似残疾儿童。

四、办理条件

1.坚持申请自愿、属地办理原则;

2.非淄博市户籍且持有居住证的申请人可申请残疾人证等事项“跨省通办”。

五、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类型

材料介质

来源渠道

份数

1

身份证(监护人)(基础材料)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数据共享

1

2

居民户口簿(基础材料)

原件/复印件

纸质

申请人自备

1

3

居住证(监护人)

(异地申请残疾人证办理、两项补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4

一本通银行卡或存折(两项补贴)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疑似残疾儿童可提供专业诊断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残疾诊断证明)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数据共享

1

6

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残疾人证办理、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康复救助、肢体残疾儿童矫治

手术康复救助)

原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3

7

当年被普通高等院校(含特殊高等院校)录取的,接受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及以上学历教育的《录取通知书》、在校学习证明(《学生证》)或学费发票、学费收据等(残疾大学生励志助学金发放)

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

申请人自备

1

8

纳税一年以上或缴纳社会保险

一年以上证明

(异地申请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

申请人自备

1

六、办理时限

线上线下受理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事项进行业务流转,联办部门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根据各自审核标准、受理条件完成审核。

七、收费依据

经审核符合办理规定的,不收取费用。

八、结果送达

1.窗口出件。当地便民服务场所综合服务窗口或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服务窗口。

2.在线查询。线上在“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查询。

3.邮寄送达。县级残联及时将制发的残疾人证邮寄或由镇(街道)、村(社区)送达申请人。

九、咨询方式

1.电话咨询。张店区:0533-2212161;淄川区: 0533-2921961;博山区:0533-4110231;周村区:0533-6195199; 临淄区:0533-7177531;桓台县:0533-8162490;高青县:0533-2961008;沂源县:0533-3238806;高新区:0533-2341058; 经开区:0533-7862701;文昌湖区:0533-6030091。

2.网站咨询。“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我的咨询”模块。

3.现场咨询。当地便民服务场所综合服务窗口或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服务窗口。

十、办理渠道

1.现场申请。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县(区)或者镇(街道)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窗口提出申请。

2.线上申请。线上在“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申请。

十一、监督电话

(0533)12345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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