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法律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消费者等的民事权利保护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在职工的招用等方面歧视残疾人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残疾人劳动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八条前两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根据残疾人才能特色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此外,如果就业遇到困难,残疾人可以向当地政府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当地残疾人联合会设立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寻求帮助。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让残疾人的民事权利得到了更好的保护、实现和彰显民法典对残疾人权益还有哪些保护?我们一起来了解!在收养方面,民法典对残疾人有哪些规定?